保山中心城市大柱山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
《保山中心城市大柱山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》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。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规定,现将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示,公示内容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保山中心城市大柱山供水工程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小永村,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为:(一)引水工程:设计大柱山隧道引水规模5万立方米/天,主要实施引水泵站、扬水管道、调蓄水池等建设工程;配套建设泵站管理用房以及电力、监控系统等附属设施。(二)净水厂及管网工程:新建大柱山净水厂1座,供水规模4万立方米/天,并设置包装饮用水厂房1座,年产包装饮用水3.1万吨;新建2根DN500原水输水管道,单根长度1.1千米。管网工程包含板桥、金鸡片区共计建设DN150~DN500给水管约103.3km,北城区共计建设DN150~DN500给水管约71.0km。
二、建设单位基本情况
保山瑞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,杨工,联系电话18214667214
三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基本情况
云南清蓝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,杨工,联系电话0871-65818535
四、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
纸质报告通过保山瑞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查阅。电子报告通过保山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查阅。
五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拟建项目周边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,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七、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
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。
保山瑞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